匠客工程机械 评论(1)
来源:匠客工程机械
中国工程机械行业,特别是挖掘机和装载机等规模产品已逐步进入微利时代,这是不争的事实。很多代理商老板为谋求新的发展方式,都在尝试创新经营管理模式。合伙人制经常在耳边听到,也被更多的代理商公司导入,尤其是在商业发达的南方市场。
相对于工程机械行业,商超可以说是红海中的红海。国内大型商超,既要面对外资商超的供应链优势,还要忍受路边店的非常规骚扰。不少国内大型商超很早就开始导入合伙人制,执行过程虽然一波三折,但整体的正面效果还是比较明显的。
合伙人制的方式有很多,本文给出的定义是:“代理商合伙人制”是建立在合伙经营基础上的股权激励制度。直白地讲,就是合伙人不仅要负责业务和管理,还要参与经营。收入除了工资和奖金外,还有股权激励。当然这里的股权激励可以是增量分红方式,也可以是虚拟股权或限制性股权方式,还可以是风险投资、内部交易或项目跟投等方式。
案例A:国内某知名超市,是早期实行合伙人制的示范性单位,该超市最初以部门为单位,实行合伙人制。其核心是部门达到基础设定的毛利额或利润额后,由企业和员工进行收益分成。
以果蔬组为例,导入合伙人制以后,员工不再野蛮装卸,在码放时会轻拿轻放,并注意保鲜次序。这样既可保证果蔬品质,提高售价。又可以延长保质期,降低损耗。国内其他超市果蔬损耗率一般为30%,该超市只有5%。
案例解读:员工参与经营了吗?果蔬轻拿轻放就是创收和节流,就是参与经营。可能有人会说这种经营工作太过简单,可是仔细想想超市理货员的能力,又能有多强?正因为简单才易行。
行业关联:工程机械产品销量和市场占有率的奖返利,叠加行业竞争激烈,让代理商从上到下只想着冲销量。现阶段代理商利润微薄,如果划小结算单位,让一线分公司承担部分经营责任,会怎样呢?
正方观点:假如引入合伙人制,经营质量与一线人员个人利益挂钩,相信他们在冲销量的同时,会努力争取利润的。
反方观点:价格战这么激烈,大家不是不想争取利润,而是不敢争取利润。若想多坚持一点利润,谁敢冒丢单的风险?谁能够为丢单负责?
本文观点:合伙人制度是参与经营的基础,决定经营结果的是经营能力。合伙人参与经营,只是有机会消抵价格战的影响,但能否真正带来效果,还要看员工的经营能力。假设员工经营能力一般,就不要赋予其过于复杂的经营动作。否则,要么出现经营质量不可控的情况,要么带来经营风险。
长期商誉最重要
案例B:尝到甜头后,该超市开始扩大合伙人范围。以门店、品类、部门、柜台为单位,都逐步实行合伙人制,这时,开始出一现些不和谐的做法。
以采购部门为例,初期设立供应链底层买手,在蔬菜采装环节注重时间和效率,获益颇多。后期不断压低供应商价格,导致供货质量不稳定,质检报告不时见诸报端,社会风评转差。
案例解读:采购部为什么会出现短期行为?直接看是品控红线不明确,本质是经营方针太短视,没有捆绑长期利益。
行业关联:微利时代,还会催生各种毒瘤。一、不同客户价差过大,导致客户心理不平衡;二、正常途径走不通,靠欺骗争取客户;三是、打税收擦边球。
正方观点:竞争越激烈,越需要约束员工不诚信的行为,合伙人制就是方法之一。靠歪门邪道,活下来也活不长。工程机械是个小行业,区域客户圈子的联系很紧密,没有不透风的墙。
反方观点:引入什么制度都没用,竞争太激烈、客户太成熟,谁也不愿欺骗客户,不是没办法吗。先活下来再说,成大事不拘小节。
本文观点:灵活与诚信都是代理商立业之本,两者也不矛盾。在评判具体做法之前,我们先思考一个问题,谁会兼顾短期效益和长期商誉?毫无疑问是投资者。没有牵挂,就难有制约;没有抵押,就可能肆意。合伙人制度不是管理层面的事情,而是公司治理层面的事情,各种目标、政策和方式,都要有原则底线,都要注重长期商誉。
有团队好发展
案例C:随着合伙人制度的深入,该超市开始鼓励管理层投资。对于出钱的投资者,收益包括:保底收益、投资收益、投资份数和预设价值。对于出力的贡献者,收益包括增值分配、价值衡量、二次分配和贡献价值。
将管理层分为决策层、经营层、执行层、支持层,按类型和层级,设定对应的预设价值分,以贡献价值作为分配依据。借助制度优势,该商超在全国持续扩张,各级合伙人成为经营管理的后备军,成为企业发展壮大的主力军。
案例解读:团队核心管理人员,光具备业务管理能力还不够,还需锻炼经营管理能力。提升能力最好的办法,就是压担子,在实践中成长。
行业关联:代理商做远程管理,单凭高管和总部职能部门远远不够。如何让分公司经理分担管理责任?如何让分公司经理不是帮着员工糊弄公司,而是成为监督管理的第一道防线?
正方观点:合伙人制度会让责权利更明确,更能通过利益分配,调动分公司经理的积极性。划小核算单位,实质是转移了部分监督管理责权关系。
反方观点:合伙人制不是万金油,分公司经理上不上心?敢不敢做管理?愿不愿带新人?牵扯的因素很多,不要寄予太多期望。
本文观点:正反方观点都没有错,只是角度不同。对工程机械代理商而言,执行合伙人制是有前提的。目标、步骤和数据要清晰,团队、规模和底蕴要有基础,职责、流程和制度要健全。
合伙人制度可能对工程机械行业的企业而言,还是公司治理的新方式,但对社会企业而言已颇具经验。合伙人制度虽然也有颇多争议,但其生命力也极强。中国工程机械行业对合伙人制度的探索和实践早已开始,随着社会的进步,还会继续深化。
引入合伙人制度,先要评估团队的管理现状,从简单易行的方式开始。引入合伙人制度,不要过分追求短期利益,要注重培养长期商誉。引入合伙人制度,先把团队经营能力锻炼好,在微利时代,才好面对更多风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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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费品行业合伙制和生产资料销售行业还是有本质的区别,行业周期性不同,资金需求也不同!很多代理商利用合伙制一个目的也就是牵制人员流失!